English

离奇重婚案面对情与法

2001-01-2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事情发生在湖北随州市何店镇陈家河村。

孟立芝的家只有两间破陋矮小的土砖房。谁也想不到,这个身高仅1.3米左右,相貌平平的乡下妇女,竟然有两个丈夫,57岁的邹启源和66岁的杜志立。杜志立高大魁梧,年轻时可能算得上英俊,但现在却像久卧的病人,一头乱蓬蓬的头发,不停地咳嗽。

邹启源与孟立芝办过结婚手续,杜志立是在邹、孟二人结婚3年后加入这个家庭的。邹、孟两人一字不识,杜志立则自称,高中毕业后曾上过3个月的大学。

1971年,以乞讨为生的邹启源到了孟立芝的村子,不知何故,孟立芝的父母收留了他,邹启源做了孟家的上门女婿。因为孟家口多手少,而老实肯干的邹启源可为他们多挣些工分。

当时孟立芝才17岁,她不同意这门婚事,但拗不过父母。两人婚后不久,搬出了父母的房子,另搭了间草棚过日子。婚后,孟立芝发现,邹启源没有生育能力,“性生活不行”。

1974年,杜志立来到了他们家。杜志立自称原是林站职工,因犯错误被开除,已有妻小,但家人不收留他,便走村串乡靠贩卖猪娃、蘑菇等糊口。多次接触后,杜志立与孟立芝、邹启源混熟了,无家可归的他便暂住在他们家里。这时他做生意已积攒了一些钱,又时常帮助孟家干活,时间一长,俨然成了一家人。

就在这期间,已40岁的杜志立与20岁的孟立芝好上了。几次暗渡陈仓,终于被邹启源发觉,但邹启源竟默认了这种现实,于是三人公开地共同生活。

1977年以来,孟立芝先后育有两女一子。孟立芝说,三人心里都清楚孩子是杜志立的,儿女们也知道谁是亲爸。最初儿女们姓邹,后来杜志立将他们改为姓杜。

如今,孟立芝的两个女儿已经出嫁,19岁的儿子在外打工很少回来,家里就剩孟立芝、邹启源、杜志立三人。

孩子们称邹启源为“爸”,称杜志立为“爹”(在当地是叔的意思)。儿女们对杜、邹都一样孝顺。

据说三个人过得相当和睦,不过邹、杜两人也有矛盾的时候,也动过武,但个头矮小的邹启源有些怵杜志立。

平时,三人似乎形成了默契,有明确的分工。孟忙家务,出头露面、对外协调等由杜志立出面,这次政府、法庭多次调查了解此事,均是杜志立出面,邹启源则一次也没露面。而耕地、担肥等力气活基本归邹启源干。杜志立每天的任务就是放两头牛。

这起重婚案的发生起于孟家内部一次纠纷。

去年11月,孟立芝离家出走,几天不见踪影,邹启源逼着杜志立去把孟立芝找回来。12月13日,几番努力无效后,杜志立找到镇综治办主任夏定富,说:老婆跑了,她原来的男人逼他去找回来,请政府帮助找找。

夏定富一听,顿觉奇怪,便问他们家有几口人。

杜志立说:三个人,我、我老婆和老婆的丈夫。他们在一起过了26年。

夏定富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的重婚案。法庭也将孟立芝、杜志立找到,调查属实后让他们作出选择。

镇上知道此事的人,都痛责孟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,败坏了当地民风。与城里人态度大相径庭的是,陈家河村村民却表现了出奇的宽容,他们也不觉得孟立芝品德败坏。

随州市何店法庭副庭长周国昌说,从法律上说,孟已构成重婚罪,尽管她与杜志立没有办结婚手续,但同居26年,已形成事实婚姻。

对这起离奇的重婚案,当地政府在处理时十分审慎。法庭要他们三人自己协商好,孟立芝只能跟其中一个男人过。

孟立芝感到非常为难。她说,不知道该怎么办,另两个人谁也不想离开这个家。杜志立甚至说如果要他离开,他要拼命。邹启源也不愿离开。孟立芝说,离开了这个家,她连饭也没得吃,会饿死。不管这个家多么贫困,可对曾经四处流浪的两个男人来说,都舍不得离开。

孟立芝还没拿定主意跟谁过。1月4日,孟立芝已搬出自己的小屋,村里为她提供了一个空仓库,两个男人仍住在原先的家里。

夏定富说,这件重婚案违背了法律和道德,但处理不当,可能会将事情弄大,造成更坏的后果。

刑法有关规定: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周国昌说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犯重婚罪者的配偶不提出控告,人民法院则无法直接受理。由群众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,由检察机关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于起诉,免于起诉的要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。目前,检察机关尚未介入此事。

(《经济新闻报》2001.1.11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